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第四次吸毒要关多久

法律规定第四次吸毒要关多久可能面临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吸毒即“吸食毒品”。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毒品种类有鸦片、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等。持续吸毒能使人上瘾,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吸食毒品的方式有口吸、鼻吸、口服、注射等多种方式,但因最初滥用毒品的方式为口鼻吸入,所以将滥用毒品的各种方式习惯统称为“吸毒”至今。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酊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黄赌毒国家是不允许的,被发现情节比较轻的,主要是进行缴纳罚金,然后到派出所进行学习,但是情节比较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吸毒国家会进行抓走,到戒毒所进行戒毒,直到戒毒成功。戒毒不但毁了自己毁了整个家庭,还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3、是否存在合......


·一、交通事故的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一、交通事故的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怎么划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


·一、建设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一、建设工程承包的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


·一、在哈尔滨小孩抚养费是什么?
      一、在哈尔滨小孩抚养费是什么?在哈尔滨小孩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根据以下内容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定义:顾名思义一般指的是公司的资本是由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而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或是法人、非法人单位,就视为公司的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


·营运车辆发生事故有没有误工费?
      营运车辆发生事故有没有误工费?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


·办假离婚贷款注意事项
      我国的房价一直处在居高不下的状态下,特别是在一线城市这种状态显得更加明显,很多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这种政策使得很多人选择通过办理假离婚来进行......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一、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


·姓名权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姓名权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1、自我命名权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


·销售假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销售假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销售假药罪可以取保候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嫌疑人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


·罚息能否收取复利
      罚息、复利通常仅适用于金融借贷。在金融借贷中,贷款期内的利息可以计算复利当无疑问,此时复利的计算依据为结息日时欠付的利息乘以相应的利率,故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