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1、父母离婚,成年子女不可以分财产,但是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归属一方会酌情考虑多分一点财产。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将财产赠与了子女或者财产中有成年子女的份额,子女可以享受分割财产。3、依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如下: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1)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孩子是属于家庭的,但是跟分割财产没有任何的关系,夫妻财产只可以夫妻两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如果对方有抚养孩子或者是赡养老人,那么有必要多进行分割一些,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纠纷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民事纠纷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在生活中或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但是纠纷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产生纠纷的双方可能拟定一份迷你诗......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过户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当前还有很多人对农村宅基地的了解还不够,不知道如果遇到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话应该如何去处理,所以其中......


·非婚同居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受西方文化冲击,人们的性观念越来越开放,婚前同居较为普遍,而由此产生的非婚同居财产纠纷问题不在少数。那在现实生活中,......


·申请执行先予仲裁裁决,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法释〔2018〕10号)载明: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


·民事诉讼律师哪里找?
      民事诉讼律师哪里找?一、民事诉讼律师的选择1、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


·行政诉讼案件中止的情形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案件中止的情形包括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


·检察院审查阶段的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审查阶段的期限是多久?检察院审查阶段的期限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


·自愿放弃抚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自愿放弃抚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离婚时既有为了抚养权争夺的不可开交的案例,也有为了各种原因放弃抚养权的案例。不管是逼不得已或是根本......


·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一、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继承权丧失就是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肇事弃车逃逸怎么处理?
      肇事弃车逃逸怎么处理?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私家车辆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很多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也就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在交通事故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