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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不离婚算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离婚算自动离婚吗?
  
  一、三年不离婚算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离婚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分居只是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中的一个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在我国,未取得离婚证,都不算正式离婚的,如果未取得离婚证的情况下和他人结婚是无效婚姻,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一般夫妻因为自身的矛盾就没有居住在一起,甚至分居的时间长达几年的情况都存在,但是法律上登记的法律夫妻关系也并不是会因为夫妻分开不在一起就自动失去效力的,如果想要离婚的话还是必须得到民政部门登记成功解除关系并离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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