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存疑不起诉的申诉应当向哪个司法机关进行?

一、对存疑不起诉的申诉应当向哪个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二、 存疑不起诉的司法解释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常有一些案件,由于关键证人短期内无法找到,共同犯罪案件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逃等原因,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的情况下,往往很难排除一些合理怀疑,而基于办案期限,为保障人权,只能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但这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客观上没有犯罪,一旦相关证人找到,或者共犯被抓获,案情就会显得清清楚楚,此时如能证实原先被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不将其交付审判,实有悖“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存疑不起诉原则,在诉讼案件中存在疑点或者犯罪事实不能明确认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起诉的。当事人在遇到相关事项时,如果对存疑不起诉存在异议,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存疑不起诉进行重新认定,还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
      表见代理司法解释是什么?一、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1、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我们没有领证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共同有吗?
      我们没有领证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共同有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在我国个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个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吗?当事人可以作为原告,直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接受当事人的起诉状之后,......


·一、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怎么判决?
      一、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怎么判决?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进行。现行《民法典》......


·单方面离婚怎么样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的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建立在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情况下,但如果夫妻双方难以协调,就会采用诉讼离婚,这时就会出有一方......


·一、二手房找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二手房找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1、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形?
      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哪些一、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


·私募基金需要先备案再投资吗?
      私募基金需要先备案再投资吗?一、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


·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
      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上述权利义务关系即刻消除,包括被收养人与原收养人的其他近亲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同时消除,......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婚姻所有条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