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再审后还能抗诉吗

一、刑事案件再审后还能抗诉吗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二、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三、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抗诉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实践中,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主要是基于:
  
  (1)原裁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
  
  (2)原裁判定案证据不确实、充分;
  
  (3)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4)原裁判量刑畸轻畸重;
  
  (5)审判中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判决、裁定的公正性。
  
  综上所述,按理来说如果按照正常的手续,那么是有权提出抗诉的,当然法院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除非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不然是不能提起抗诉的,对于确实有错误的民事案件等,都会提出抗诉然后指派人员出席法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吗?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吗?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会影响工作,监外执行仍然是属于服刑期间不能够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自......


·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时,最好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书。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应......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工业化,而工业化的步伐又伴随着环境污染。近几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工业化,而工业化的步伐又伴随着环境污染。近几年来,环境污染和与环境有关的侵权和维权的纠纷越来越多,而在环境污染侵权中,多人实施......


·疫情期间提前复工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注意事项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


·婚前财产是女方的结婚半年了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财产是女方的结婚半年了离婚怎么分割?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婚姻多长时间,只要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可以......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1、申请人注册。2、申请人网上申请。3、受理、审核、决定。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


·司机在深圳醉驾150度会怎样?
      司机在深圳醉驾150度会怎样?构成醉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


·行政处罚一般罚多少钱
      一些商家为了收取更多的利益,在进货成本方面尽量压低,但同时这种低成本的产品在质量上有很大的问题,如果顾客没有注意的话,是不会轻易发现的。对于......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生活中往往有些不法分子设下一些陷阱导致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对方损失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即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因此诈骗的定罪金额......


·能否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