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进行商标转让的,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此时涉及的时间可能是6-10个月。至于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也应该事先了解清楚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做到心中有数,自己的利益才不会受到损害。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
   二、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
  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专业知识产权网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2、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3、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转让商标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在里面,但此时当事人一定要慎重对待商标转让合同,了解清楚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这样才能知道自己的利益是否有受到损害。要是日后不幸发生纠纷的话,才能对自己的利益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申请发明专利,?
      如何申请发明专利,有哪些要求一、如何申请发明专利,有哪些要求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避免商标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避免商标侵权?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避免商标侵权?避免商标侵权的方法如下: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


·诈骗80万判刑几年
      诈骗8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离工资怎么算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离工资怎么算自离:一般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内容是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


·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个人或单位土地使用权的凭证,拥有了土地使用证就有对该块土地转让、赠送、交易的权利。土地使用证一般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土地使......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1、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不批捕后应该怎么处理?
      一、不批捕后应该怎么处理?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往往是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以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往往是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以外最大的争议,在财产中房子的所有权和分配问题有的时候会成为一个案件的关注点,尤其是父母买房,......


·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样的?1、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在......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费法律上支持吗?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费法律上支持吗支持因为损害赔偿着重于损害的填补,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为回复原状。当车辆被撞经过修理后,汽车市场上对于有过事故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