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受害人申请抗诉的期间是什么时候?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申请抗诉的期间是什么时候?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如果是一审判决的是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受害人的权利有哪些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只能代理行使法律赋予被害人全部或部分的诉讼权利。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主要有:(1)在起诉阶段,有权向检察人员反映对案件的意见。对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如果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在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对在法庭上出示或宣读的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可以发表意见。(3)被害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5)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6)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依法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被害人的这些诉讼权利,也就是被害人的代理人的代理范围。每个案件的具体代理范围,要以委托代理协议中的规定为依据,可以全权代理,也可以部分代理。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受害人如果认定司法判决的结果有误,或者对相关事项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后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需要注意的是,抗诉的决定是由检察机关作出的,检察机关需要对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进行认定后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2018是什么一、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现下列原因时,探望权将会终止:1、被探望人死亡;......


·打麻将违法吗?
      打麻将违法吗随着国家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对各项处罚规定也在不断进行细化,不再是以往笼统的“一刀切”政策。提起打麻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和......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格外的重视,因为这个问题会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同样的,工程......


·一、园区自离多久劳动合同会解除?
      一、园区自离多久劳动合同会解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自离了,一般在自离之日起就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


·未成年工指什么?
      当前,不少高中生、大学生都会利用空余时间,打工、做些兼职,既能赚取零花钱,又能积累必要的社会经验、为踏入社会做准备。可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雇......


·财产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侵权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是随处可见,因为侵权行为所带来的一系列赔偿问题也经常发生。通常情况下,您都是以协商为准,如果协商不成的,才会......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时常发生,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改......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公司股东根据其股本数额和......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逮捕通知上会体现全部罪名吗
      会的,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命名,正常情况下,检察院会以此罪名进行起诉。公安机关提交申请逮捕决定书,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有逮捕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