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届满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届满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考虑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门儿办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私人利益。因此就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国家无主动干预必要。(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依《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对于义务人已同意履行,但尚未履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1997)4号批复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的精神,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三)时效利益的抛弃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二、诉讼时效届满还能主张权利吗?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司法实践中,对方主张诉讼时效届满时,需要提供证据加以反驳,证明有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法定事由,比如义务人曾有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过自己的权利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并不会对诉讼时效主动适用,也就是说债务人在诉讼中不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借款事实及有关证据作出判决。根据《民法总则》中的规定,目前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若是有特殊规定或者有特殊情形,那可以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一般在诉讼时效期限期间内,就需要权利人积极、主动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若是诉讼时效届满,那首先权利人就会丧失胜诉权,而作为义务人此时则可以以此进行抗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十分常见的。一般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都会有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担保义务。......


·法律上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
      法律上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民事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民事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


·包办婚姻具体是指什么?
      如今基本已经很少看到包办婚姻的,但在一些山区或者偏远农村,其实包办婚姻还是存在的。可能您多少知道一点包办婚姻,但要是让具体讲解一下的话,可能......


·签订合同后多少
      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一、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开工就不算违约。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
      合同成立必然就会生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并不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是附条件才生效的,有些合同是要登记后才生效的。根据《民法典......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


·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
      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是违法行为,同时侵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应承担......


·哪些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哪些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对于信用卡被盗刷判多久?
      对于信用卡被盗刷判多久?这要看实际的情况;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选择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除了要知道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还需要了解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毕竟要有书面的起诉状才能启动离婚程序。下面,我们就来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