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批捕后办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后办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二、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检察院已经批捕就坚决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可是,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又同意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少之又少,因为存在着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的话,也不会一直到批捕之后才提出申请。既然批捕,说明司法机关从各方面都认为有逮捕的必要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离婚后如何划分财产?
      法律规定离婚后如何划分财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上黑名单的人还能贷款吗
      上了黑名单之后无法再申请贷款。黑名单通常有下列3种:1、征信黑名单,两年内连续逾期3次或累计逾期6次就会上这个黑名单。2、法院黑名单,被贷款机构告......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划分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划分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


·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要交社保吗?
      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要交社保吗?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必须承担职工的社保缴纳义务。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中,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就不积极签......


·对于大学校园高利贷应如何解决?怎样认定是高利贷?
      对于大学校园高利贷应如何解决?怎样认定是高利贷?一、对于大学校园高利贷应如何解决?高利贷主要表现在:(一)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


·对于一方婚内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一方婚内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内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


·互联网时代网络金融诈骗如何报案?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信息传输速度极快,但同时也存在无法查明当事人信息、信息真实性等问题,容易滋生网络诈骗。其中的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那遇到......


·当事人的借款用途怎么写
      当事人的借款用途怎么写?一般根据实际用途填写即可,比如:流动资金、支付货款、生产经营、购房、购车、装修等等。如果是银行贷款,一般都是指定贷款用......


·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选择续订或者解约,但是劳动合同的续订能不能默示呢?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订立租房合同的内容怎么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


·缺小指无名指中指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应为多少级?
      现如今,职工因为在工作上身体受伤,就会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问题,严重至残疾的还能申请相应的工伤等级评定,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