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他人垫付诉讼时效中断可以适用吗?

他人垫付诉讼时效中断可以适用吗?是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请求派出所作出调解无果的书面材料,重新计算时间,如果诊疗终结,还是及时诉讼维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中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适用,他人垫付虽然适用于此条款,但最好还是要尽快的进行解决双方的事情,不然过的太久那么对于自己也是会很不利的,在中断了诉讼时效之后那么就意味着会重新计算,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二十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一、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是可以的;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第一不可抗力;第......


·无偿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有吗?
      无偿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有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转让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有偿转让,也可以无偿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要履行通知的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


·如何办理劳动关系转移?
      如何办理劳动关系转移?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1、老单位解除......


·继承后的房屋再次出售要多久
      继承人继承房屋办理了产权登记的,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后,就可以将房屋出售,没有时间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下列房地产......


·房改房买卖交易的注意事项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


·一、想要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一、想要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可以在到时间之后直接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论单位是否同意,均不影响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但是,处......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该怎么办?1、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能提出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能提出我国的法院虽然比较多,但针对不同的法院也是进行了分工的。实践中,对于不同的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是可以进行管辖的。......


·买房子五证下了三个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买房子五证下了三个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是法律对销售方销售商品房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年的规定是什么?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年的规定是什么?一、福建省莆田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征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