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的遗嘱公证何时生效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法律规定的遗嘱公证何时生效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二、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对于遗嘱的公证,一般是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的。遗嘱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对于自己的遗嘱进行公证保护,那么该遗嘱的生效期,就会在立遗嘱人死亡时,被公证人通知生效。公证的遗嘱是属于合法的,非遗嘱人不可更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软件开发属于专利权还是著作权?
      软件开发属于专利权还是著作权?一、软件开发属于专利权还是著作权?软件开发即可以是专利权也可以是著作权,两者的权利是可以进行重叠的;软件......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一、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协议书跟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两者的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优先赔偿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优先赔偿可以吗?同一机动车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机动......


·遗嘱必须采用法定的形式有几种
      遗嘱必须采用法定的形式有几种(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


·轻微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轻微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轻微伤相比于轻伤、重伤,其严重程度肯定是比较低的。而现实中,在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情况下,也不会被认定为......


·劳动法怎么规定加班工资?
      劳动法怎么规定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是指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需要发放的一些加班的费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


·取保候审拘役缓刑的几率大吗
      取保候审拘役缓刑的几率大吗取保候审后判缓刑的几率是根据其犯罪性质决定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内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容罪分子的犯罪情......


·媒体侵犯名誉权败诉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媒体侵犯名誉权败诉之后还可以起诉吗?媒体侵犯名誉权败诉之后还可以起诉,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


·办理收养证书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证书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


·医疗纠纷对医生的处理该如何?
      医疗纠纷对医生的处理该如何?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