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金融机构登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金融机构登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实践中,债务人电话关机,搬离住所,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或熟人打听均不能联络到债务人的时候(债务企业常见负责人失联、公司人去楼空等情形),除了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催告函以外,通常就只有登报公告的通知方式了。公告形式被明确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也就是说,债权人在能够证明债务人确系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登报公告的方式进行债权催收,此种催收方式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二、损失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综上所述,对于拖欠贷款的债务人,金融机构往往会先致电催收,数额较大,屡次催收无效的,金融机构可能向法院提请诉讼。为了防止诉讼时效到期对自身不利,金融机构可以在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下登报。对于这种登报的方式,可以认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
      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一、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第一、检查所函、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交给法院,或者准备好,当庭递交。第二、再次审查本案的诉讼时效、举证......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


·一、离婚归还彩礼条件都?
      一、离婚归还彩礼条件都有哪些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


·相信会有很多人并不知道社会抚养费是什么?
      相信会有很多人并不知道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收费项目,其实我们常说的社会抚养费就是指对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不具有合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相关费用。......


·实用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实用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一、实用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不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所收取的代理费......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一、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要的,不需要每一页都盖章,只需要在末页盖章处加盖公章,通常会要求加盖骑缝章(章程整......


·不得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具体是什么?
      不得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具体是什么?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具体是什么?不得授予专利的消极条件具体如下: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


·公司法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


·小公司扣工资劳动法吗?
      公司扣工资违反劳动法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以罚款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