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在各国劳动立法中,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通常散见于具体的法律条款中。从理论上归纳,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一般包括: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
  
  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公民个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合法主体,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
  
  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于本人自愿且与本人内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确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欠缺书面形式的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
  
  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合同需要按国家规定鉴证或按当事人约定需公证的,必须将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鉴证或公证劳动合同才依法生效。
  
  二、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该条的规定秉承了《合同法》上关于民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
  
  但是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同于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实际用工发生之日起。
  
  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实际意义在于,一旦劳动合同生效即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拘束力,双方必须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给劳动者相应的工作,劳动者则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若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则可以因此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几方面,劳动合同主体适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合同签订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就生效,但是这并不一定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开始。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有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就建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差一个字侵权吗
      如果商标没有构成近似,那么商标差一个字就不会构成侵权,反之则认为构成侵权。商标侵权是指: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就可以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婚姻关系内夫妻分居的话,分居期间的收入是......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情人之间的分手费属于自然之债,已支付的不再返还,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从协议性质来看,男女之间基于“分手”而约定“分手费”并由此产生的债实际为法理上的“自然之债”,自然之债源自罗马法,根据一般学理通说,该债性质......


·信用卡诈骗由哪里起诉?
      信用卡由于可以透支以及在消费上的便利性,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目前我国持有信用卡的人群十分庞大。但同时,信用卡诈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个人如果涉......


·企业跨国并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跨国并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企业并购对于您而言也行并不是个陌生的词,当一家企业有了足够的实力是,会通过并购其他企业来增强自己的实力,企业并......


·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如脸部受伤。对很多人而言,不愿意看到脸部受伤,但是出现受伤情况,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脸部受......


·民事诉讼二审流程具体?
      民事诉讼二审流程具体有哪些民事诉讼二审流程具体有哪些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司法渎职型犯罪。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从法......


·确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吗?
      现如今,并不是只要具备了独立的行动能力就拥有了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不只单单需要有劳动力就可行的。劳动者还需满足法定的劳动年龄范......


·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费用?
      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费用?对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由于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时,是可以申请的得到法律援助的。很多朋友由于不了解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