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赔偿多少钱?(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形态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易言之,在伤害对象与死亡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应根据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以及有关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1)如果行为人甲对被害人乙实施伤害行为,虽然没有发生打击错误与对象认识错误,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丙却仍然实施伤害行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2)如果行为人A本欲对被害人B实施伤害行为,但由于对象认识错误或者打击错误,而事实上对C实施伤害行为,导致C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处理事实错误的法定符合说,《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不只是为了保护特定人的身体健康,而是为了保护一切人的身体健康。只要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结果也伤害了他人,就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不要求其中的“他人”完全同一。故意伤害致死也是如此。B与C的身体均受《刑法》保护,发生对象认识错误或打击错误并不影响A的伤害行为性质,理当以故意伤害致死论处。(3)如果行为人张三对李四实施伤害行为,既没有发生事实认识错误,也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同时伤害王五,由于某种原因致使王五死亡的,则难以认定张三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致死。当不法分子利用暴力或者其他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他人的人身受到伤害后,也是属于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治安责任的,如果故意伤害的结果较为轻微,那么也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当事人也是要承担治安条例的处罚同时也要支付赔偿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1.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是由建设单位投资,承建商负责建设施工。由于建设项目都是先订合同后施工,每......


·2023财产继承法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谁出,有哪些规定
      借钱不还起诉费用由谁支付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法律都有哪些解释?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法律都有哪些解释?行政处罚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上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关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案件进行的处罚,由于这类案件不牵涉其......


·缴纳的社保基数一般是多少?
      我们发现不管是个人缴纳社保还是由所在用人单位缴纳,此时社保都是有一定缴费基数的,自然缴费基数高的,那在同样的情况下,日后职工能够领取到的钱自......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的流程是什么
      当今时代的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似乎婚房已经成为结婚的一种标配模式。一般情况下,男方在结婚的时候会购买相应的房子,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的时候,有......


·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多长
      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多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卖需要另一方签字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约定婚前财产属归个人所有,当然双方可以书面约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个人卡有进账不影响领失业金
      个人卡有进账不影响领失业金。失业期间领取失业金与个人银行账户进账无关,但是一旦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找到新的工作就不可以再领取失业金了。失业金的发......


·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几份
      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因此关于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几份的问题,至少当事人应该一方一份。那从法律上面分析,劳动合同的份数究竟是多......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上诉吗?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上诉吗?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上诉。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