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告人的量刑辩护意见需要包含的有哪些?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一、对被告人的量刑辩护意见需要包含的有哪些?对被告人的量刑辩护意见需要包含的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1、被告人对案件发生所起作用较小。2、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案件发生第二日,在公安机关讯问案情时,立即到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就自己所掌握和了解的事实,如实向公安机关进行了详细的供述,对公安机关很快厘清事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归案后如实供述行为构成坦白,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具有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3、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庭审当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当庭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3]6号)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因此被告人具有酌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4、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本案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进行了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第4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5、已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上述民事赔付较大程序弥补了受害人的精神和物质损失,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已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不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其他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9号)第23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6、被告人无犯罪前科。被告人系初犯,以前从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分主观恶性较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9号)第19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也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7、本案非暴力性犯罪。本案系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系过失犯,被告人不具主观故意,且没有人身危险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9号)第32规定:“对于过失犯罪,如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等,主要应当根据犯罪造成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被告人主观罪过的大小以及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等,综合掌握处罚的宽严尺度。对于过失犯罪后积极抢救、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要依法从宽”。被告人如果因为某项罪行被法院进行判刑的,如果对于判断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为自己进行辩护,需要提交申请辩护词或辩护申请书。如果当事人不具备相应辩护能力或者条件的,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提高辩护的成功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收费?
农民工经常会碰到工资被拖欠的事情,
法律援助的律师会收费?农民工经常会碰到工资被拖欠的事情,如果想走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话,最好能请个律师代理案件。因经济困难请不起的话,也不要担心......
·撤回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在诉讼的过程中,当涉及技术方面或者其他专业性较强的疑难问题时,法院就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认定,作出结论性的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对诉......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
市场经济中会进行各种交易,其中不乏一些不动产交易。由于不动产交易往往交易金额较大,所以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和凭证。发票就是在进行不动产交易后必须......
·有限合伙人债务如何清偿
有限合伙人债务如何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是否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1、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
·立功减免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立功减免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立功减免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法律规定立功的确可以减免一定的处罚,但是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只是法官可以在原来应该......
·被确诊为肺炎不能上班有工资吗?
被确诊为肺炎不能上班有工资吗?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
·骗取金融票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
·人民检察院批捕还会提审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还会提审吗?1、有可能会,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决......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
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