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侵权制度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侵权责任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一)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 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 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2、 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 法为之。 (二)停止侵害 是指侵害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排除妨碍 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 (四)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为或者物件引起的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急事实状态。 (五)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侵害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者获得的财产移转给所有人或者权利人。 (六)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使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适用此种责任形式的条件有二:一是可能性,即受损害的财产在客观上 具有恢复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受损害的财产须有恢复原状的必要。 (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加害人在其不良影响所及范围内消除对受害人不利后果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是指加害人在其侵害后果所及范围 内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曾受损害的状态。消除影响是侵害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则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 民事责任。 阅读完这篇文章后,相信读者已经对民法总则侵权制度的具体内容有了一定了解。如果您对如何运用民法总则侵权制度来维护自身权益还不清楚,那么可以咨询律图,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可以帮助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银行信用卡逾期会坐牢吗
      一、信用卡逾期会坐牢吗这属于民事纠纷,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二、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


·在我国非法集资共犯如何处理
      在各大企业公司进行运行时所需要的资金,相关企业公司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起募集资金的重大责任。但是有不少人会进行非法集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


·违章掉头罚款多少
      中国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司机开车上路,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人......


·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哪些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


·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什么?
      一、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什么?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某段时间内对于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点进行一定的总结和自我检查,帮助更好的执行......


·欠钱三千元不还怎么办
      欠钱三千元不还怎么办理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1、立案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


·2023诈骗新规定怎么报案
      网络诈骗类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管辖的案件,在遇到网络诈骗后应当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网络诈骗具有不固定性、犯罪分子身份、位置不确定、极......


·公司法中减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减资规定有哪些公司减资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常态,资产的增减,对应了公司的紧缩与扩张。减资,容易引发股东,债权人与相关领导层之间的矛......


·未投保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吗
      未投保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是一项强制险,如果不投保,车主自己就要承担本该由交强险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协议只有在生效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效力,通常协议在成立的时候就会自动生效,但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讲却不是如此。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也是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