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高速超车道停车扣几分?

高速公路最左面的车道是超车道,是用来方便后方行驶车辆进行超车的一个车道,但是有的时候就会有驾驶员占据超车道,这样就会迫使其它要超车的车辆只能从车速较低的车道进行超车,这样一来造成交通事故的几率就会变大很多,那么既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在高速超车道停车扣几分?这种扣分是会分情况的,如果特殊情况停车会视情况而定,没有特殊情况停车是会被扣六分并处罚款。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高速公路交警提示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不能随意停车,有五类违法停车行为将受到处罚。一、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二、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三、驾驶营运客车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四、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五、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根据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除有紧急情况外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综上所述:如果,违法停车,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出现故障,能否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根据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紧急灯光示警,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之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提醒后来车辆注意安全。高速公路超车道违章停车事故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进行责任认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超车道是方便车辆超车所用,如果在高速上遇到突发问题不得不停车,一定要先打开双闪,警示后面来车,以免追尾,然后防止警示三角牌,如果车辆还能移动,务必把车停到右边应急车道。然后打电话报警求助。除此之外,一定不要在超车道停车,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年检过期应该怎么处罚
      年检过期的处罚:1.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2.未按时年审上路车辆记3分、200元的罚款;3.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负全部或......


·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事案件:
      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一)民事案件: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


·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辞职就是辞去职务,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他一般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第二种是职工自己的选择,最后进行这种关系的证明,那么关......


·哺乳期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两人的婚姻出了问题,如果可以协商,就可以直接离婚,但如果两人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哺乳期间的女性是否可以离婚呢?下面我们就向......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对方违约解除合同也需要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现在国家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政策是非常的灵活的,虽然说农村的集体土地不可能像城镇土地那样,被允许大肆的开发和利用......


·公民对抚恤金立遗嘱有效吗
      公民对抚恤金立遗嘱有效吗死者对抚恤金立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抚恤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按理来说,土地使用证应该是您当时在依法得到土地使用权以后,就必须及时去办理的证件。当然,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


·无事实婚姻几年自动判决离婚?
      无事实婚姻几年自动判决离婚?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自动判决离婚离婚一说,并且男女双方之间没有事实婚姻。我国的民事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是有婚姻自由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对土地的限制逐渐放宽,如今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转让,但是,转让有一定的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