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年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2023年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潍坊非法集资犯罪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多样化。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种虚拟资产公开发行融资。
  
  二是犯罪空间网络化。不法分子设立网络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宣传推广、募集资金,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打击处置难度。非法集资往往依托“互联网 ”投资模式,设立电商平台,以“微商”、“多层分销”、“手机APP”等方式吸收资金或者发展下线,渗透无处不在。
  
  二是犯罪空间网络化。非法集资往往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未取得相关牌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具体项目和线上投资标的等为依托,包装专业规范的合同和业务流程,手法极具迷惑性,增加投资者辨别难度。
  
  二是犯罪空间网络化。当前非法集资呈现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趋势,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涉及各个行业,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以原始股、私募基金、股权众筹为目的的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互联网平台出现完全借助微信群开展非法集资的情况,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传销犯罪:
  
  一是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公民个人经济利益,引发大量群体性事件等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项目层出不穷,很多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高额汇报,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三是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开始成为传销的新变种。
  
  四是打着“精准扶贫”、“慈善互助”、“国家工程”、“民族大业”、“资本运作”等旗号,收取加盟费后承诺获取高额回报的(如年收益率高于20%),基本可以认定为传销。
  
  五是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老陷阱。先以免费体检、产品体验、健康讲座等形式吸引老人参与,通过套近乎、亲情牌与老人拉近关系后,进行“洗脑”式推销。不仅给老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身心健康,进而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六是打着“微营销”、“微商”等旗号,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通过发展社交平台好友成为下级,进行层级计酬。
  
  七是理财游戏类传销: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在游戏中充值获得固定奖励,推荐更多人参与,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动态收益。
  
  群众要高度警惕以下“投资”“理财”项目: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潍坊非法集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非法集资离我们并不遥远,甚至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应该挺高警惕,时刻注意我们身边可能有的陷阱,时刻保护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到非法侵犯,如果想了解更多请咨询相关法律人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诉法65条规定的具体内容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即由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不用被继续关押,待开庭时参加......


·刑事案件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吗
      一、刑事案件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吗可以不出庭。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


·在我国缓刑分几种类型?
      缓刑制度的设计主要时间基于一些犯罪分子罪行较轻的情况,如果其罪行重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就不能够适用缓刑。缓刑还具有考察期限,在此期限内......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在生活当中很多的事情都是需要担保人的,担保人我们国家规定的情况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反担保的情况。对于反担保我......


·随着环境的恶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环境监管
      随着环境的恶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环境监管失职罪也开始逐渐受到更多的关注。如果有环境监管失职的行为,此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


·夫妻离婚时股权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在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现在可能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财产类型,如知识产权、房产、汽车以及公司股权,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分割......


·吉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全文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近几年,我国质量安全事故......


·他项权证丢失在哪补办、如何补办?
      一.他项权证丢失在哪补办,如何补办?他项权证也叫他权证,是指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的房产,当一次性还清贷款后,银行就会将他权证退还给产权证,产权证......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前许多人都会采用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来保障自身的后续生活,抚养人在尽到自身义务之后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获得自身应该得到的财产或者是物品,不过对于......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在食品安全方面,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法,而且我国设立的也有专门的检查、监督食品安全的部门。在政府高度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