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人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人?

哪些人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人?
  
  大家都能够知道,对于民事诉讼的这些相关基本要件上,应该会有一定的基本要求,那么今天我们就共同的来聊一聊,哪些人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人?根据相关的规定,最主要的是因精神问题不能辨别是非的,就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人。详情看下面的文章。
  
  作证的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资格。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
  
  1、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
  
  2、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
  
  3、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
  
  4、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证人应当如实作证,作伪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
  
  一、基本要求
  
  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能够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二、作证的形式
  
  1、书面证言或视听资料或双向视听传播技术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条对“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了具体规定,是指(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以上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2、出庭作证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涉及证人出庭作证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有3条(分别是第54条第一、二款,第55条,第58条)。具体程序是:
  
  (1)、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但阅读过本篇文章之后,我们就能够知道,对于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要件,并且也能够了解了哪些人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人,其实更多的还是让我们读者了解我们国家的法律知识,如有其他疑问或者想咨询的内容,请随时联系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日常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是让人十分难受的,若我们不幸遭遇了集资诈骗之类的事情,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这样还有可能挽回我们的经济损失。......


·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吗?
      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吗?个人借条没按手印有效,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只要是借条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


·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一、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


·1、社保卡上有银联是可以当银行卡(借记卡)用的
      1、社保卡上有银联是可以当银行卡(借记卡)用的,前提是你先往里面存钱,才能进行取钱。另外,交社保里的钱,是取不出来的,只可用来医疗报销或购药划......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


·哪些行为按故意伤害罪处罚
      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除《刑法》第234条直接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以外,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了下列以故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情形:1、非法拘禁他人,使......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已批捕还能取保候审吗
      一、交通肇事已批捕还能取保候审吗交通肇事已批捕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检察院批捕了,但是还在公安侦查阶段,没有移送检察......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
      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一、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若是首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在大......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


·一、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司法机关起诉来解决。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