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和解注意事项有哪些?


  诉讼和解是我们在遇到民事纠纷时,经常碰到的一种情况。它是处理民事纠纷的方法中最能体现当事人意愿的一种法律途径。但我们普通人对诉讼和解还是并不十分了解,诉讼和解的时效和方式具体有哪些,诉讼和解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了解下。
  
  在我国,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一、注意诉讼和解的适用范围。
  
  诉讼和解的适用范围编辑诉讼和解作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自主交涉、相互协商基础上对于纠纷的解决,虽然原则上大多数民事案件都可适用,但是,给予诉讼中的一些特殊情况以及按照法律的规定,以下情况不能适用诉讼和解。
  
  1.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的民事案件不适用诉讼和解。
  
  2.单纯的确认之诉,即确认民事行为无效、经济合同无效、确认身份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等案件不适用和解。
  
  3.对于当事人人数众多,在起诉时尚未确定的诉讼案件,不适用诉讼和解。
  
  4.对于涉及身份关系,诸如亲子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诉讼和解。
  
  二、注意诉讼和解的时效
  
  中国民事诉讼法将诉讼和解的期间规定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至第一审判决或者第1审判决作出之前,当事人之间可以和解。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启动诉讼和解。
  
  三、注意诉讼和解的方式
  
  世界各国的诉讼和解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法院主导下的诉讼和解,其特点是和解虽在法院或法官的主导下进行,但是,法院和法官对和解协议的内容、和解的方式、和解的条件不作干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因此,这种诉讼和解方式与中国的调解是不同的。二是法庭外的和解,也就是说,和解不需要法院或法官的参与,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其代表性国家是德国,也称之为裁判外的和解。这两种和解的方式都有其优点和权限所在。就中国而言,应当采第二种。中国在诉讼制度上采用的是大陆法系的国家职权主义模式,实践中法官往往不重视当事人的和解,如果采取法院主导下的和解模式,很容易产生法官随意干涉和解的内容和条件的现象,导致权利的滥用。对诉讼和解双重法律性质的选择,决定了和解的成立以其内容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为前提,又因为诉讼和解一旦成立即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因此,法院对和解协议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的表示是否真实;和解的事项是否属于当事人能够依处分权自由解决的事项;和解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和解协议有效,和解成立;反之,和解不成立,诉讼应当继续进行。
  诉讼的时效是首先我们要关注的问题,如果超过时效那么也就放弃了诉讼和解这个权利。同时要明确诉讼和解适用范围,有些诉讼是不能进行和解的。总体上说,诉讼和解制度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他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减少了诉讼程序,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武汉劳动仲裁程序流程有哪些?
      武汉劳动仲裁程序流程有哪些?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


·诉讼时效届满后能中断吗?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能中断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不能中断时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


·怎样辨别保健食品认证标志是否安全可靠?
      怎样辨别保健食品认证标志是否安全可靠?生活经济大有改善后,就有许多人会吃一些保健品,尤其是女性比较多。现在很流行保健食品,很多人都会托朋友或......


·刑诉法关于搜查的规定存在哪些问题?
      在我国的刑诉法中,有着一系列的规定。而在调查刑事犯罪是,搜查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仔细搜查,才能找到足够多的线索和证据。虽然刑诉法关......


·企业法人变更的通知书范文
      企业法人变更的通知书范文企业创立必须有固定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也是企业在法律方面的代表,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企业发展......


·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


·在微信群侮辱.诽谤.污蔑.贬损他人构成名誉权侵权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依法、科学、合理地用好建设用地,规范工......


·法院对持有假币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持有假币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法院对持有假币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


·盗窃罪多少金额才能定罪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盗窃与诈骗一样,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而在对盗窃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金额标准才行,如果没有达到了那就不能认定构......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特点?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特点?一、知识产权诉讼案由分别有哪些?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