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的依据有哪些

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的依据有哪些 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索要赔偿依据
  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顾客因在商场内滑倒受到损害,商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向顾客承担侵权责任。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中遭受人身伤害,可以依法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此外,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及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商场、旅店、超市等服务单位的经营者应当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商场、旅店、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就构成侵权。可见,消费者在商场摔伤住院,商场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不但可以要求商场经营者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也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自己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注:以上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该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1)消费者;(2)潜在的消费者;(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
  所以,如果您发生了类似于超市观光电梯顾客摔倒的事情,只要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您是可以要求商家对自己所受伤害进行赔偿的,这也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不过我们还是建议您,在雨雪恶劣天气出门自身也要当心,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拘役后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影响?
      拘役后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影响?拘役后不交罚款的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一、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判刑,是根据《......


·血检出来交警就通知吗
      只要血检了就会通知酒驾人去交警队处理的,第二还要等酒驾人血检岀来才能知道到底是饮酒还是醉酒驾驶,才能作出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驾驶:饮......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谁出?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谁出?离婚分割财产费用由双方共同支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签定劳动合同的通知是什么样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的内容关系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比较重要。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会......


·合同法对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对违约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法》对违约的规定有: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离婚时夫妻债务包括货款吗
      离婚时夫妻债务包括货款吗?离婚时夫妻债务包括货款。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


·法院判决离婚后子女归属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争论不休的焦点,而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各种综合情况,为孩子选择一个相对而言比较有利的生长环境。那么,如果裁决已......


·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是否有规定
      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是否有规定?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


·告老公重婚罪要写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老公重婚罪要写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


·利用微信诈骗如何处理?
      利用微信诈骗如何处理?遇到微信诈骗可以立刻拨打110或者保存相关证据立刻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打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