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伤残鉴定委托书是社保局开吗?

工伤伤残鉴定委托书是社保局开吗?是的.工伤是到社保局开委托书,受案的话要到公安局开委托书,交通事故的要到交警部门开委托书。如果是伤残鉴定的话,以当事人的名义去司法鉴定机构作伤残鉴定,也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作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委托书是社保局开吗?如需作伤残等级鉴定请直接到社会上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不需要到派出所开具委托书,这确实不是派出所的业务范围。你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待仲裁认定是属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否则可以向法院申请立案起诉要求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中对方车辆只买交强险且对方司机已死亡的,你只有直接向对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赔偿(第三者直接索赔的保险公司无法拒赔),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对方已死亡无法起诉追偿。另外,裁定属工伤后申请伤残鉴定的劳动部门会委托的。交通事故赔偿的要交警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你到(有向法院备案的)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作伤残鉴定的。所以你要做两次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关于工伤伤残鉴定委托书是社保局开吗这个问题,众说纷纭,但是相关的资料和证据是一定要保留好的。遇到工伤伤残鉴定委托书是社保局开吗这个问题,如果找不到地方受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的,只不过上诉的过程比较繁琐罢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在实践中,有些法律意识较强的债权人,会在债务人不还款时,向其发出催款函。那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呢?由于催款函的形式不同......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生事故情况来赔偿的。按照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


·离婚争夺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有哪些?(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


·醉酒驾车标准是什么?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是两种不同的状态,我国目前仅仅对醉酒驾驶的行为入刑了,但实践中对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断是比较难的。那么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


·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在3个月内审结完毕,当然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则可以申请延长3个月的时间,不过要说离婚案件实际花费的时间,这就无法确定了。而实......


·买房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买房过程中应注意什么1、开发商资质须看清,开放商证件要齐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较少的开发商资金实力不是很雄厚,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可能存在问题,......


·严查麻将赌博,什么情况构成赌博罪?
      有一文娱方式打麻将,在中国,很多人都把麻将当做一种娱乐房叔,所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的道理人尽皆知,但是很多人却是明知故犯,那么打麻将是聚众赌博......


·给了违约金还需要继续履行吗
      一、给了违约金还需要继续履行吗?给了违约金还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并存,给付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人支付了违......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生活当中,工程质量不仅是国家和人民比较关注的,对于建筑方和发包方来说,工程质量同样是最为重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民政局能给补办吗?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民政局能给补办吗?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民政局补办的。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


·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一、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1、欠款产生前的预防: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