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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刑事判决书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在了解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律规定之后,今天我们共同讨论的话题就是有关污染环境的相关量刑标准的判决书,那么都有哪些内容呢,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对于非常严重的破坏污染环境的相关罪行,应该得到一定的量刑标准,想起来看下文。
  
  
  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并处罚金。
  
  
  一、污染环境罪刑事判决书的基本描述
  
  
  污染环境罪案件在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从事非法电镀时,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中,总锌、总铬等重金属的含量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并处罚金。在沙溪镇某民房内非法从事电镀加工,并将含有重金属锌、镍、铬的废水未经处理违法排放至外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其在从事非法电镀期间,将含有重金属废水储存在储水罐中,每三天集中向外倾倒一次,大多是在夜间将废水倾倒入河流或空地上。经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中重金属总锌、总镍、总铬的含量分别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1700余倍、300余倍和200余倍。
  
  
  二、污染环境罪刑事判决书该怎样实施
  
  
  被告人从事非法电镀时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中,重金属总锌、总镍、总铬的含量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由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较小,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2014年3月至6月期间,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在浮桥镇浏家港三里村租赁厂房内非法电镀,并将含重金属的污水未经处理违法排放至厂房东南角围墙外的小河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后果。据交待,其从事非法电镀期间,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通过地下管道直接排放到附近的小河中。经监测,所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中总镍、总锌、总铬的含量分别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12.4倍、81倍和8.76倍。
  
  
  三、污染环境罪刑事判决书的相关规定
  
  
  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被告人从事非法电镀时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中,重金属总镍、总锌、总铬的含量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由于被告人有立功表现,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从事非法电镀的时间较短,主观恶性较小,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起污染环境罪案件的宣判,再次表明我市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并将继续采取高压态势,通过环保大检查等行动,按照新《环保法》要求,严厉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据了解,2013年年底开始,对涉及资源环境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施异地集中管辖;
  
  
  虽然我们在阅读本篇文章,也就能够了解到国家对于环保法以及相刑法规定,更多的也是想提醒读者,应该爱护我们国家的环境,并且也应该要多了解国家对于环境的相关保护措施,发现犯罪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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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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