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一、财产继承的顺序
  
  (一)一般情况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9条还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二)特殊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1154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二、财产的分配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相信您看完以上文字后,对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财产的继承和分配,大体上也就分为以上几种情况,您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进行分析,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当然,这里只是简单的列出了一些基本条例。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关系转移赔偿金如何计算?
      现在很多公司规模都很大,下面有很多分公司,有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这里就涉及到劳动关系转移。员工要结束原来的劳动关系,和新公司签署劳......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监护权由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自然证明由村委会开具没......


·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还会判刑吗
      一、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还会判刑吗?1、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


·一、拒绝付抚养费恶意辞职怎么办?
      一、拒绝付抚养费恶意辞职怎么办?拒绝付抚养费恶意辞职不影响向其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


·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审查起诉后的流程有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补充侦查、......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一、什么是商标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多久?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


·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 一、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
      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一、公民住房居住权大于产权吗?住房居住权没有大于产权,居住权和产权之间没有可比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


·订立技术转让合同的原则
      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应遵循不得阻碍技术进步、发展、推广和应用。《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


·行政机关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机关回避的方式有哪些?行政机关回避的方式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吗?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吗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