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文中就是一篇比较典型的离婚起诉书,您可以按照这种格式进行撰写,其中离婚的原因是根据您与另一半的真实情况进行描述,不可胡编乱造,故意夸大事实,否则对您离婚也是不利的。如果您对撰写书面状上有困难,也可以请人代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吗
      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吗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而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抚恤费用,应当在死者的直系亲属和与死者有夫妻关系的人之......


·离婚财产小孩算不算有份吗?
      离婚财产小孩算不算有份吗?小孩是没有权利分割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


·侵犯著作权种类具体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种类具体有哪些?一、侵犯著作权种类具体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种类具体具体如下: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


·先被羁押刑期折抵多少缓刑刑期
      先被羁押刑期折抵多少缓刑刑期先期羁押的并不能抵缓刑的时间。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


·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
      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一、成年人贩毒会查亲属吗?贩毒一般不会查亲属。法律只是追究贩毒人的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


·一、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婚前财产分割可以么?
      一、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婚前财产分割可以么?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况是什么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


·一、雇佣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
      一、雇佣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


·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
      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一、放弃继承可否附带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


·长治市贩毒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长治市的缉毒警察们通过长时间辛苦的卧底侦查以后,近日来破获了一起重大的贩毒案件,这桩贩毒案件在长治市当地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的,可能很多人也......


·被判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被判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一、被判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被判监外执行意味着犯罪人员满足一定的条件被判处在监狱之外承担刑事责任,对具备暂予监外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