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

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
  
  一、驾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判罚是什么?
  
  1、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肇事逃逸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造成人员重伤的,则显然还需要对造成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等情况的赔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认定,但如果双方就有关情况达成和解的,可以有效的减轻判决的程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五险一金什么时候能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如果公司拒不办理或者拖延缴纳保险费用,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很多员工都想......


·判五年减刑可以减多少
      减刑多少要看法院决定,法律没有固定标准说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的说法。但是自首属于法定减刑的情形,是可以减,具体由法官裁量。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


·岗位劳动合同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种岗位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


·一、醉驾口供要注意的是什么?
      一、醉驾口供要注意的是什么?醉驾录口供要注意什么,无论是罪犯还是证人,都应当注重事实,如果作证作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录口供的程序,......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


·金融工具期权合约是什么?
      金融工具期权合约是什么?期权合约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分为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欧式和美式期权等,主要是看涨和看跌两种,按照规避风险来区分,分......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什么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


·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吗?
      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保险赔偿吗?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依法的得到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


·结婚后怎么能自动离婚?
      结婚后怎么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


·劳动关系解除标准有哪些?
      当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和用人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如果是要解除劳动关系,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劳动关系解除标准。只有符合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