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1)、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就无限制、无责任,是对政策的误解。1、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从法理上看,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了对社会公众与广大潜在债权人的承诺。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资本认缴制度下的公司实际上是“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2)、27类公司仍要严格遵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一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出资是否缴纳,由公司章程约定,属于股东之间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依据法律、法规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其中,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我国现在对于企业的注册资本,改成了认缴的方式,以及注册资本自由选择的模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注册公司,能够合理的分配自己的资金,并且对于股份制公司来说,这种出资可以按照讨论的比例进行缴费的,基本上是属于零首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离婚程序一般多久
      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


·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是多少
      医疗纠纷调解律师费用是多少?一、在调解程序中,律师费用是如何收取的?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


·女方道德不端抚养权归属规定如何?
      女方道德不端抚养权归属规定如何?按照有利于小孩抚养的原则判决抚养权,行为不端只是一个不利因素二、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对于自诉案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管辖,而公诉案件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对公诉案件的管辖我国是作出了明确的区分的。那么职务......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


·夫妻婚前财产确认如何进行?
      夫妻婚前财产确认如何进行?夫妻婚前财产确认需要依照最新的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来进行一个合理的确认,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申请中商标转让合同范本什么样?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为生产的商品申请商标,当把所需的材料都递交上去之后,倘若在此期间公司生了变故,那么申请中的商标可以进行转让。关于申请中商标......


·假想防卫的行为是什么意思
      假想防卫的行为是什么意思1、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体现......


·减刑报上去都能批下来吗
      不是,需要看是否符合减刑的规定,对罪犯的减刑,由监狱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裁定,案情复杂的可以再延长一......


·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一、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法人会拘留吗?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法人会拘留吗?存在恶意欠薪是会被拘留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不是拘留的问题,可以对法人代表追究刑事责任的。拒不支付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