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量问题的量刑标准是: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就会立案追诉,整个传销资金数额在二百五十万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会加档量刑。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传销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行为,被卷进传销组织中的人身心都将会受到极大的折磨,而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将会被定罪为组织领导传销罪,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还会进行强制性的思想批评与教育并没收全部所得,我国打击的力度非常大,也鼓励公民积极举报身边的传销行为,警民共同打击传销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与员工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与员工解除合同怎么赔偿一、公司与员工解除合同怎么赔偿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1、自辞的,如......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一、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劳动仲裁后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诉讼时效是多久1、诉讼时效从双方合同约定的应付货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2年。2、若在......


·社保机构出具的工伤赔偿待遇要签名吗
      社保机构出具的工伤赔偿待遇要签名吗?需要的,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工伤赔......


·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
      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一、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


·一、迟交租金18天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迟交租金18天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什么是商标转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什么是商标转让权?商标转让权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


·出车祸的误工费一般能赔多少?
      出车祸的误工费一般能赔多少出车祸赔偿的误工费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的,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辆受损能否要求误工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辆受损能否要求误工费?碰到别人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误工费这个确实是存在的,从法律意义上说误工费就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


·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否有效?
      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否有效?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有效的因为此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全面展示了,最好是有证据证明存在转账还款的事实,如果能要回欠条,......


·自诉案件侵占罪也包括吗?
      自诉案件侵占罪也包括吗?刑法中规定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所以侵占罪是属于自诉案件,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