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认罪还要不要批捕

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认罪证据确凿可能会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一、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认罪还要不要批捕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认罪证据确凿可能会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二、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当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时候,不管其是否认罪都应该进行批捕,防止其逃逸,造成案件无法顺利的进行,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不存在冲突,总的来说,我们依据法律规定处置是非常重要的维权途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四川省工伤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
      四川省工伤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法律上并未规定具体数额,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


·解除刑事辩护告知书应该怎么书写?
      解除刑事辩护告知书应该怎么书写?解除刑事辩护告知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标题,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


·电子考勤记录是否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明确,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是由......


·中国是流动人口大国,每年有上亿的流动人口去到发达城市工作,租
      中国是流动人口大国,每年有上亿的流动人口去到发达城市工作,租房是这一群体的刚需,在租房的一开始,承租方与出租方就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来明确在整......


·单位工资申报是什么意思?
      职员的工资是有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申报的,只要满足了上税的要求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纳税之后,再向职员支付工资。尽管职员的工资都是需要进......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第二、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意见内容
      对于盗窃罪,其实算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了,现实中针对具体的盗窃行为,其实多数都是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数额才能定罪的。虽然《刑法》......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谁来行使
      子女一般是指的未成年子女,这时他们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要为其设立监护人,来监督其行为,同时对其合法利益做出保护。那么具体来说,未......


·综合工时制休息日加班费怎么算?
      综合工时制休息日加班费怎么算?综合工时制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是按照被批准的周期乘以工资进行。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


·有老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有老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老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有老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


·律师行贿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律师行贿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