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国企辞职需要加违约金么

一,在国企辞职需要加违约金么1、国企试用期辞工不用承受违约金或训练费的。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置依据问题的复函》中限定:“用人单位给钱对工人进行各类技术训练,工人提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训练花费。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训练花费。劳动者辞职,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用人单位(包括国企、民企、私企)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问题的处置需要自己多加注意的企业规章制度,因为不同的企业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存在不小的灵活度,所以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条例,这样事情的解决就会存在不少的便捷,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留意自己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对于一般醉驾罚款怎么交?
      一、对于一般醉驾罚款怎么交?去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交通罚款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法定的交通罚款收款机构是指定的银行,指定......


·一、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会支持吗?
      一、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会支持吗?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一般是会支持的。夫妻俩对于婚后共有财产,有共同和平等的处置权,但是在处置财产......


·故意毁坏财物证据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证据有哪些一、故意毁坏财物证据有哪些(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前科;2、起因、动机、目的;3、毁损财......


·喝了白酒多久能开车
      白酒的度数一般都会很高,喝二两38度的白酒就相当于喝了两瓶啤酒,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时隔10个小时以后才能开车的,基本喝1斤白酒24小时内不驾车,喝半斤......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微信的种种特点进行诈骗,有不少人通过加陌生人、扫描二维码上当......


·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


·财产侵权是自诉案件吗?
      财产侵权是自诉案件吗?侵占罪是公诉案件也是自诉案件,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一、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


·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


·公司合并办理程序和员工保护是什么?
      公司合并办理程序和员工保护是什么?公司的合并涉及到了股东,债权人,董事会等多方的利益,所以一旦发生公司合并的事就一定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任何的......


·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该怎么处理?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上的车流量也变得大了起来,因此一些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那么如果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