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谅解书从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谅解书从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谅解书从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案件事实辩护是指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内容有格式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
  
  (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
  
  (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
  
  (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
  
  (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
  
  (三)尾部
  
  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
  
  谅解书从轻辩护应当重点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谅解书的协商意见以及达成谅解的情况入手,重点对是否可以双轻处罚的观点进行合法的辩护,在司法实践中,还应当结合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态度上对适用于轻罪处罚进行详细说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转让证可以补办吗
      可以。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


·宿迁女子闯红灯如何进行处罚?
      宿迁女子闯红灯如何进行处罚?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闯黄灯尽管不处理,但是也尽量不要闯。新交规中规定,“......


·土地使用证20年续期手续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20年续期手续怎么办理?目前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像住宅类最长为70年。而在一些地区,有一些小产权房,土地......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话,则可以适用缓刑。但缓刑也有考验期,那一般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多久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中》什么叫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中》什么叫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也是一项义务。它是基于血亲(包括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而产生的。拥有......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撤销仲裁裁决要提交哪些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


·男性法定结婚年龄2023
      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


·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
      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一、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结婚登记是不需要预约的,直接带好证据去民政局登记就可以了。二、结婚登记程序结婚登记地点:......


·一、如何提高孩子的抚养费?
      一、如何提高孩子的抚养费?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


·私募基金未备案后果是怎么样的?
      私募基金未备案后果是怎么样的?一、私募基金未备案后果是怎么样的?(一)私募资金需要备案吗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


·一、人在监狱怎么去遗产公证放弃继承?
      一、人在监狱怎么去遗产公证放弃继承?《继承法》关于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吗有明确规定,例如只要求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就可以了。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