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可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和另一方谈好。也就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而你现在坐牢(服刑)了总不能强逼另一方等你出狱。那这就不是婚姻了,这是强买强卖。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去会见时与另一方先行谈拢(在我国坐牢以及服刑都家属都可以会见),如果谈不拢可以再采取另一条方式。如果另一方同意与你签订离婚协议,这时你只要跟民政局沟通好,由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到另一方服刑的监狱为你们俩签订离婚协议即可。个人是比较推荐协议离婚,俗话说在一起没有爱情也有感情是吧,所以离婚也没必要弄到那么大张旗鼓。但是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呢?可以选择起诉离婚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4条:由原告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向你所在地的的人民法院对被监禁的人提出的诉讼。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经过有关部门也就是民政局等单位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则事先试着调和,如果调和无效,男女其中一方还是一样坚持离婚,则宣布调解无效,应当准许离婚。3、所以如果是起诉离婚只要当事人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只要立案后,法官则挑选一个合适的时间前往被告所在的监狱开庭并非在法院,而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则对离婚财产以及子女分割问题没有什么意见。4、所以如果是起诉离婚,当事人则依法起诉等待开庭时间就可以了,法官会依法办事的。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则就对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子女分配问题没有任何异议。如果不同意则可以继续谈拢,谈到你们双方满意为止。则到最好双方没有任何异议时,法院出示离婚协议书,宣布感情破裂,双方婚姻解除。5、而当事人也不必担心如果被告出狱后会不会来骚扰你,因为法院已经出示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与判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6、因此如果一方坐牢想离婚可以先采取协议离婚,如果成功则好,不成功再继续采取起诉离婚也不迟,没必要把大家的关系弄的那么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吗?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吗?1、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订立,也可以延后订立,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劳......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


·北京规定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规定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规定是什么?一、北京规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


·犯人在法院不认罪是否要赔偿对方?
      无论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涉及到一个赔偿的问题,有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很好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进行赔偿,不仅对受害者有益,同时对于自己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应当如何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应当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申请执行期限的时间申请执行的时间为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


·《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判刑10年最多减刑几年
      法官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除了要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量刑外,同时还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其中对罪犯判......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关系,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法》,提起这部法律相信您并不陌生,但保障劳......


·商业车险 费率改革的具体规定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具体规定保监产险〔2017〕145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