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随着现代社会越来越开放

随着现代社会越来越开放,未婚先孕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那么在未婚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法院一般判给谁呢?
  
  根据孩子年纪大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孩子还没出世
  
  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那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对于未出世的孩子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一起同居生活未登记结婚的男女朋友关系的话,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因此在以后的诉讼中法院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种、所生子女不满两周岁
  
  如果所生的孩子还不到两周岁,那么一般法院也是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女方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的,法院会根据事实情况,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
  
  1、女方患有有特别严重的病,或者传染性疾病的,或是对孩子的成长有明显不利的;
  
  2、女方虽然有条件抚养子女但是没尽到义务的,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以及一些其他原因,孩子无法随女方一起生活的。
  
  第三种、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
  
  对于子女在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如果其中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予优先考虑:
  
  1、丧失生育能力或是已做绝育手术的;
  
  2、孩子随其一起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有明显不利的;
  
  3、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双方其中一方有特别严重的病,或者传染性疾病的,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孩子和他一起生活比随另一方生活明显有利的。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对于双方子已满十周岁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发生纠纷时,这个年纪的孩子已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一般由孩子自己决定愿意和谁一起生活。
  
  根据以上情况,法院予以判决孩子到底跟谁。判定结果出来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和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可以在法院判决的时间内行使探视权。总的来说,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的主要因素如下:父母双方的家庭环境、工作收入、学历教育、父母的年龄以及孩子的年龄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原一审还是二审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原一审还是二审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伤残鉴定结果多久能出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学校防高空坠物怎么宣传?
      学校属于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在学校里面家长们最关心的是孩子的安全问题,所以我们在学校的老师更应该注重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关于高空坠物也是重点问......


·一、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跑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跑了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


·撤销权的行使不得超过3年,那么行使条件和方式有哪些?
      撤销权的行使不得超过3年,那么行使条件和方式有哪些?一、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根据债务人处分财产有偿与否,分为两种情况。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面的费用。不同的赔偿项目都有各自的计算方法,人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计算然后相加......


·离婚后财产纠纷代理词原告应该怎么写
      离婚后财产纠纷代理词原告应该怎么写?1、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纠纷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


·丢失身份证本人不回去能办理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


·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
      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手续,只能是一般代理。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办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然后到民政局领取......


·自己已注册商标被告恶意抢注怎么办
      自己已注册商标被告恶意抢注怎么办可以找证据对对方商标在公告期三个月内申请异议,注册成功了可以提争议,商标注册在先原则。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


·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措施有哪些?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是大建设工作难题之中的难题。如何在关注民生和推动发展中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