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起因和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诉讼过程中,只要存在法定事由,就能将案件的诉讼进行中止。当法定事由过去或者消失的时候,才能将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并且对侵权事件进行处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6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


·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未交怎么处罚
      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未交怎么处罚一、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未交如何处罚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虽然在不同的事故中具体的赔偿标准不一样,但在赔偿项目上面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是什么呢?针对不同的......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的楼道摔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我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因为土地是国有资产,那么我们在对土地进行使用之前一定要进行一个步骤,那就是办理......


·的新婚姻法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的离婚条件有哪些2021年《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离婚条件:1、协议离婚(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近几年,非法集资犯罪愈演愈烈,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非法集资犯罪对应两个具体的罪名,在刑法中都有所体现。为了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维......


·无财产可执行会连累子女吗?
      无财产可执行会连累子女吗?一、无财产可执行会连累子女吗?不会连累子女,成年的子女,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和父母之间是独立的个体,所以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