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告诉才处理罪名都有哪些罪名

告诉才处理罪名都有哪些罪名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民事案件,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一种,前者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的,如《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后者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不经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除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外,还包括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已经不准备追究但有证据证明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即自诉案件包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告诉也可以处理的案件。在我国的社会中,有一些案件比较隐蔽,相关的办案机关无法发现。相关的当事人可以自己或者由相关的亲属,进行相关的办理。我国的办案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这类案件,处理相关的犯罪人员进行相应的判决。合法的保护我国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职人员领工资必须去签字吗
      员工离职,单位需要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如果没有在之后发放,员工无法来领取是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员工可以直接电话向工作地劳动监......


·关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什么?
      关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什么?外商独资经营公司,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


·一、父母不是法定监护人是咋回事?
      一、父母不是法定监护人是咋回事?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


·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怎么区分一、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后,合同即告成立......


·关于驾驶人喝酒71算醉驾吗?
      关于驾驶人喝酒71算醉驾吗?酒驾,即酒后驾车,无论从交通法规,从安全角度,与人与己与社会都无利,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


·夫妻离婚时有两个孩子一般会怎么判决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夫妻离婚时有两个孩子一般会怎么判决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构成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罪,必须具备以下二方面条件:1、犯罪的人必须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而那些被组织的表演者一般不作犯罪处理,对表演者应采用教育和......


·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彩礼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前财产是只属于一方的,不......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新合同?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签新合同?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


·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落入六大陷阱
      春节一过,有很多人重新选择了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此间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