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申请书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申请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申请书的书写首先应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签名,然后应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的具体内容、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定程序。但是对于那些在劳动合同旗下内的解除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用人单位:
  
  职工: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劳动合同自2011年×月×日解除
  
  2、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元
  
  3、×月×日前双方办理交接,职工退还公司物品、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未发工资×元、经济补偿金×元
  
  4、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转移、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社保部门一份
  
  三、法律依据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需具备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具体情形有: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具体有: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具体情形有: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有: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届满,用人单位提出续约的条件未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有: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原因主要在于用人单位,如经营困难而经济性裁员,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致使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等,劳动者没有过错。
  
  在我国劳动市场上,职员若是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与对方协商的,但是对于那些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之中,就已经约定了处理纠纷的办法的,即使协商也不能避免需要支付违约金,对于单位无故开除职员的,其也需要支付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诉法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处理需要公检法部门互相配合,检察院提请公诉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对于一审判决,当事人如果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要......


·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2023
      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


·怎么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现实中,公民若想要真正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的话,则需要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对房屋进行处分。不......


·拐卖儿童的人能减刑吗?
      一、拐卖儿童的人能减刑吗?能减刑的;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依据《刑法》240条的规则,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


·商标的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的许可使用,是指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拥有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人和被许可使用人应当签订注册商......


·一、分期付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分期付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1、咨询处理借贷的相关常识。2、提出购房借贷请求。3、供给借贷所需的相应资料。4、银行审阅同意。5、同银行......


·白酒购销合同范本
      白酒购销合同范本的介绍白酒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


·高校临时工管理办法是什么?
      高校临时工管理办法是什么在劳动关系当中,其实对于临时工和本单位的一些正式员工,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存在着冲突。尤其是临时工的加入,其实就本身会......


·股东知情权诉讼实践中如何操作
      股东知情权诉讼实践中如何操作在我国,一家公司里面,特别是上市公司,大大小小的股东有很多。股东是股权的持有者,股东在这家公司有知情权,关于股......


·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有哪些变更情形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是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但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下面我们为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