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因为旷工离职有工资吗

员工因为旷工离职有工资吗
  
  一、员工因为旷工离职有工资吗
  
  旷工形式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计算工资,但劳动者也应赔偿损失。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旷工后自动离职,实际就是不告而别,是严重违纪行为,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因此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劳动者工资。
  
  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二、旷工几天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旷工的,本身这一行为就有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至于旷工达到一定天数之后,单位是否能直接将其辞退,这方面我国法律中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不过从大多数公司的操作来看,往往都是旷工3天就可以将员工辞退。而此时不管是被单位辞退还是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尚未结算的工资报酬都是应当及时的支付给员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时需要哪些东西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时需要哪些东西(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


·一、回迁房多少
      一、回迁房多少钱?过户费怎么算回迁房办好产权出售的话,和普通商品房一样过户缴过户费,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


·辩护词自首是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吗
      辩护词自首是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吗?自首是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由于自身驾驶经验不足,在日常驾驶过
      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由于自身驾驶经验不足,在日常驾驶过程中难免不了小磕小碰的。有时候还会和其它车辆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车......


·财产保险合同(涉外)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


·法人是公司行为和公司决策的主要负责人
      法人是公司行为和公司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当一家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公司的相关运营计划和管理方式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那么员工比较担心的一个......


·公司法人资格条件的内容有什么?
      在我国,公司的设立是需要法人代表的,并不是要有法人,因为法人不是自然人,是一个机构,是企业组织。但是在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这个公司必须要有公......


·补充侦查的主体都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


·生育所涉及到一个家庭的新成员的户口等问题
      生育所涉及到一个家庭的新成员的户口等问题,所以生孩子涉及到出生证明等一些手续。很多人认为医院生孩子是需要代结婚证,但如果未婚先孕呢,应该如何......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有哪些(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


·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夫妻准备离婚,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房子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十分重要的共同财产,许多夫妻因为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不均而引起争议。夫妻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