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具体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具体是什么(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考虑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门儿办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私人利益。因此就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国家无主动干预必要。(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依《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对于义务人已同意履行,但尚未履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1997)4号批复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的精神,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三)时效利益的抛弃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二、诉讼时效届满还能主张权利吗?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司法实践中,对方主张诉讼时效届满时,需要提供证据加以反驳,证明有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法定事由,比如义务人曾有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过自己的权利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并不会对诉讼时效主动适用,也就是说债务人在诉讼中不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借款事实及有关证据作出判决。根据《民法总则》中的规定,目前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若是有特殊规定或者有特殊情形,那可以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一般在诉讼时效期限期间内,就需要权利人积极、主动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若是诉讼时效届满,那首先权利人就会丧失胜诉权,而作为义务人此时则可以以此进行抗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
      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一、节日拒绝加班被扣工资合法吗?拒绝加班就扣工资是属于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


·被刑拘后当事人怎么会见律师
      被刑拘后当事人怎么会见律师一、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流程是怎样的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


·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政府征用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1、搬迁费补偿标准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500元......


·侦查羁押可以请律师吗?
      侦查羁押可以请律师吗?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


·追偿权纠纷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或者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


·一、农村宅基地住房怎么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住房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住房继承的流程如下: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故而需要在书写诉状后,交由人民法院审理。此时,对于夫妻双方来说,该如何按照离婚关于子女抚......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随便解除合同。要想解除合同,就需要有满足合同解除......


·起诉确认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起诉确认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


·干冲区交通违章怎么进行收费?
      干冲区交通违章怎么进行收费?干冲区交通违章费用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对于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主要有: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


·招摇撞骗主观方面是什么?
      招摇撞骗主观方面是什么?一、招摇撞骗主观方面是什么?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