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有以下几点:1、明示预期违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2、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和不含糊地作出;3、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不履行,即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销售公约》所指出的“根本违约”;提出的不履行必须没有法定理由,如果一方享有抗辩权而提出不履行,不构成违约问题。按照英美判例法,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预期违约时,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预期违约。如果接受,明示预期违约视为即期预期违约,可依照现实违约的救济方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其同时负有及时采取必要、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不接受预期违约,则合同效力仍然存在,待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时,有权请求债务人(表示预期违约的一方)履行合同,若其拒绝履行,则可以追究违约方的实际违约责任。二、构成默示预期违约条件:1、债务人的经济状况不佳,没有能力履约;2、商业信用不佳,令人担忧;3、债务人在准备履约或履约过程中的行为和实际状况表明债务人有违约的危险。如果当事人一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另一方有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可能,有权请求对方提供担保,并中止履行合同;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适当的担保,则可以按照预期违约的一般救济原则行使权利。生活中为了促进双方的发展以及双方的收入,一些企业之间会存在合作的关系,其主要目的还是在于自身的发展。那么有合作就有合约的约束,这也是为了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不存在冲突,同时也是为了发生纠纷的时候,不会存在冲突,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更好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犯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社会上公民的任何行为约束都有法律的解释和解读。文化作品是文化工作者的劳动成果,我国的相关法律也予以支持这类作品的保护。那......


·没有相关证明就代表未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和员工即使是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也必须要秉着一种互相负责任的态度。首先,用人单位这一方应该给员工出具相关的证明,其次作为员工来说,也不......


·未做工伤鉴定可以办离职吗
      未做工伤鉴定可以办离职吗一、未做工伤鉴定可以办离职吗未做工伤鉴定可以办离职,员工辞职是根据员工本人意愿进行执行的,所以是可以辞职的。但......


·幼儿园不给老师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幼儿园不给老师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老师遇到幼儿园不给签劳动合同时可以拒绝与该幼儿园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公司股东欠债法院可以查封公司吗?
      公司股东欠债法院可以查封公司吗?能的。股东与法人是相互独立的,因为公司也是法律拟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义务的“人”,一般以有限公司为例,股东......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一、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只要在生活当中敢触碰醉驾的这一根高压线,那么我国公检法机关人
      只要在生活当中敢触碰醉驾的这一根高压线,那么我国公检法机关人员一定会让当事人知道和我国法律制度所抗衡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当然,针对醉驾的所有......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一、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不需要支付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
      公房房产纠纷分割应怎么处理?公房纠纷一般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决定权在产权人手里公房不存在分不分的问题,因为公房的所有权不在你们手里,所以公房......


·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要想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么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要么是符合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当然在一些情形企业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那究竟企业不能......


·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非著作权人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