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1、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
  
  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
  
  2、生产、销售假药罪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特征
  
  (一)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三)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在认定上的重点应当是假药,而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重点是属于非法经营的行为,两者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另外,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非法经营罪的法律适用也是不一样的,涉及到非法经营罪,如果不构成重大的经济财产犯罪,还可以按照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最多三个月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最多三个月误工费吗骨折应该赔偿的误工费不能够简单的计算为三个月,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伤情来判断伤势严重则可能要超过3个月,轻则不满......


·劳动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也算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了,但其中有些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却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不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认定......


·非法集资10万判刑几年
      现在的社会有很多侥幸的人,利用各种理由进行非法集资,数额之大一次又一次的刷新纪录,给很多人带来了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甚至影响更加广泛。我国......


·机动车逆向行驶需要怎样拍照
      机动车逆向行驶需要怎样拍照十字路口都有拍照摄像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地下埋设感应线圈,横杆上架设数码相机,用于对闯红灯的抓拍,另一种是架设摄像......


·交强险中 伤残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中伤残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


·婚前财产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一、婚前财产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


·对于换押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1、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


·三门峡农村拆迁补偿有什么样的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


·承揽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
      承揽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具有法律效益和约束力,承揽合同是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别。承揽合同中规定的是承揽的项目内容和雇主的......


·什么情况下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虽然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两种,而现实中多数想要离婚的夫妻也是选择协议方式进行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必须进行诉讼,......


·撞车后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
      撞车后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这需要看提供的证据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