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两个伤残等级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两个伤残等级如何确定
  
  相加进行计算,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自2002年12月1日起,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同时废止。至此,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该国家标准对多等级伤残的计算规定如下: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
  
  对于上述计算公式的通俗表达可以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其中“伤残赔偿总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龄来计算确定,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责任系数”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
  
  “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指在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如两个十级、一个九级,则其中最高等级为九级,九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20%;又如一个五级、一个七级和一个九级,则其中最高等级为五级,五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60%。这里需要注意,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在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指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用百分比表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ia取值范围为:0≤ia≤10%,也就是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必须小于10%。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和伤残赔偿指数不同。对伤残赔偿指数上述标准有明确规定,不同伤残等级都有对应比例(指数)。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则没有具体规定,不同伤残等级没有对应比例(指数)。所以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0≤i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伤者进行伤残鉴定的在得到结果后可以主张想要的赔偿要求,如果有两个伤残那么赔偿的时候会按照两个伤残等级的赔偿综合来进行赔偿,而且还需要按照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有异议的可以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
      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


·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使用童工......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涉嫌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指的是那些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非法行医罪,在司法实践中存......


·赞助合同范本是什么?
      赞助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现在某个大型活动或者是一个小饭店的赞助商,都是要签赞助合同的,那么,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后,根据双方的意愿签赞助合同,......


·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职务发明创造实施细则的规定指的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还涉及了各家各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过硬的建设工程......


·轻微肇事逃逸会抓人吗?
      轻微肇事逃逸会抓人吗?轻微肇事逃逸会抓人吗?一、轻微肇事逃逸拘留一般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责,可能面临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记12分,罚款20......


·拆迁企业赔偿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拆迁企业赔偿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一、厂房拆迁的法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


·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所有吗?
      一、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所有吗?1、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所有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只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之间才有先后继承的问题。在没有......


·法律第几条是侵犯人物肖像权
      法律第几条是侵犯人物肖像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一、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1、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工程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