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什么区别?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什么区别?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分的意义1、责任的轻重不同。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2、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有偿合同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三、有偿合同的划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划分,同双务合同于单务合同的划分,并非完全等同。一般来说,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大多为无偿合同,也有有偿合同。对此,以借款合同为例加以说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以下的规定,为诺成性合同,于是,贷款人负有交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负有返还本息的义务,构成双务合同;同时,因借款人须向贷款人偿付利息,此类合同又是有偿合同。但是,如果此类合同中,当事人约定贷款人交付借款为合同的成立要件,那么,该借款合同虽然仍为有偿合同,却是单务合同。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责任的轻重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债务人所负的注意义务程度较低;在有偿合同中,则较高。例如,保管人因其一般过失致保管物毁损灭失,若为有偿保管,就应全部赔偿;若为无偿保管,则应酌情减轻,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其二,主题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订立重大的有偿合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如接受赠与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可以订立;但在负返还原物义务的无偿合同中,仍然须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但对于有偿的明显低价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债务人及其第三人在实施交易行为时有加害于债权人的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其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一种学说认为,如果无权处分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若为善意时,一般不负返还原物的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在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返还原物的义务。综合上面所说的,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两者的区别是特别大的,一种是要付出一定的金额来获得利益,而另一种是不需要付出就可以从中获利,但要怎么签订必须要双方协商来进行解决,所以,签订合同一定要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员工不愿意申报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员工不愿意申报工伤应该怎样办理公司为员工申请的工伤认定,员工不愿意认定,公司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即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
·单位犯罪责任人刑罚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很多公司为了追求暴利,都不惜以身犯险,走上了疯狂敛财的犯罪道路。而这当中最无辜的就是公司内部的一......
·检察院没批捕公安局需要案审会放人吗
一、检察院没批捕公安局需要案审会放人吗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接到通知后立即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
·立遗嘱没写日期有效吗?
立遗嘱没写日期有效吗?立遗嘱没写日期一般无效,没有注明日期的遗嘱,属于形式上有欠缺,一般不受到法律保护。至于其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建设用地容积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相当的陌生,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这是他们开发房产获得利益的计量标......
·代位权诉讼的证据如何准备?
代位权诉讼的证据如何准备?代位权诉讼是一种有效保障债务的措施,在民事事件中,如果债务人不行使自己对债务人的债权,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的,债权......
·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的程序是怎样制定的
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的程序是怎样制定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最少判几年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最少判几年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