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律上结婚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法律上结婚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而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离婚夫妻纠纷的重点,因此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会有不少的法律限定,因为只要自己在操作上可以积极的践行有关规定,就可以解决,但是问题的的处理因为涉及较多的利益体,因此在实际的运用中会出现失误,所以自己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几年 因环境污染
      一、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几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发表权的分类有哪几种,发表权可以分为哪些?
      发表权的分类有哪几种,发表权可以分为哪些?在著作领域中,大多数作者对发表权缺乏一定的认识与理解,致使其在作品发表问题上时常遇到一定的问题与麻烦......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一、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


·一、妻子申请为丈夫的监护人是否可以?
      一、妻子申请为丈夫的监护人是否可以?一般成年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的,如果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妻子可以成为丈夫的监护人......


·合同解除后损失如何承担?
      合同解除后损失如何处理?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别不同情况: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


·个人软件著作权登记内容如何?
      现在很多大学生都会自己申请专利,学校为了鼓励学生们发明自己擅长的东西,鼓励学生申请专利,从而对于申请专利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个人软件的......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哪些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哪些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中......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怎么定罪?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否充足对于案件是否可以胜诉有着重要的作用。实践中有许多律师为了让被代理人胜诉,不惜毁灭证据,掩盖事实的真相。这种行为是可......


·政府信息公开有时限吗?
      政府信息公开有时限吗?一、政府信息公开有时限吗?政府信息公开常用的方式有4种: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政府信......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