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贩毒人员财产没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人员财产没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贩毒人员财产没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二、贩毒量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没收财产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附加刑,在犯罪分子因贩毒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没收财产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也不可能去没收犯罪分子父母或妻子的财产。因此,司法机关在没收财产的过程中就必须要严格区分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属的个人财产,至于财产,有可能是没收一部分,也有可能是全部没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后抚养费包括什么?
      一、离婚后抚养费包括什么?《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一、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


·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
      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一、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2、在车......


·最高法院:即使不提供被告身份证信息,法院也必须受理立案
      近日,最高法院作出《关于立案是否要提供被告人身份证信息的答复》,说明了: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


·肇事逃逸罪多少年不追究责任?
      肇事逃逸罪多少年不追究责任?肇事逃逸最多十五年不追责任,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


·非法集资中的抵押物如何处置?
      日常生活中,有些小老板通过开公司搞非法集资,并用集资来的钱买房产。在用到钱的时候,其可能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套取贷款。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对案件......


·离婚需要支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离婚需要支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非本村农村房屋买卖过不了户怎么办?
      由于经济条件的阻隔,一部分人可能要买农村房屋,也有人要卖掉农村房屋,其中,如果是非本村农村房屋买卖,那样的话,过户将是一个大麻烦,在这个方面......


·作为外甥有奶奶的继承权吗 一、作为外甥有奶奶的继承权吗?
      作为外甥有奶奶的继承权吗一、作为外甥有奶奶的继承权吗?外甥不能继承奶奶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抢注第35类商标该怎么办
      抢注第35类商标该怎么办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