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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立案后怎么撤案

一、派出所立案后怎么撤案?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二、派出所立案程序是怎样的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派出所在立案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但如果涉及到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立案侦查的,或者当事人撤案的,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撤案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对当事人已经批捕的,还需要与检察机关进行协商,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是不可以撤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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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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