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侵占罪入罪数额是多少?

一、职务侵占罪入罪数额是多少?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如前所述,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从犯罪构成上看,两者的相同点是:1、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在行为上都表现为盗窃、骗取、侵吞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但是与贪污罪又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当公民在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时,不仅会危害到其他公民的权益,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公证和秩序,当涉案的金额超过了5000元后,将会受到司法机关的追求和处罚,当出现了侵占的数额巨大或者侵占的情节过于恶劣时也是会处以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无效要如何进行确认
      我们知道,合同经签订后不一定会完全生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还可能会无效。如果发生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就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具体来说,......


·一般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将相关资料提交完整的话
      一般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将相关资料提交完整的话,用不了多久工伤鉴定结果就会出来了,那么我们在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如果想要尽快得到赔偿的话应该怎么......


·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当在处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知识却是非常广泛的,那么对其中的法律知识您了解多少呢?下......


·工伤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
      工伤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是由单位发的。但是工伤赔偿是由社保缴纳机构,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认定后发放给公司再赔偿给劳动者。值得注......


·2023最新出口退税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出口退税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


·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一、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


·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房产怎么算?
      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房产怎么算?一、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房产怎么算?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房产按照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财产来进行计算,这也就意味......


·刑事拘留流程到底要走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


·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我国《民法典》(.1.1生效)第74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


·犯罪分子自首和立功怎么处理?
      一、犯罪分子自首和立功怎么处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八、关于对自首、立功的被告人的处罚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