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一、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是否构成诈骗?
  
  买房假离婚证办理按揭贷款不会构成诈骗,因为对于贷款欺诈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对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后才进行立案追诉。从表面上看,使用虚假离婚证明,骗取巨额(数百万)银行贷款用于购房,极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买房流程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4、现场考察项目过程中,可邀请一些对建筑和环境懂行的朋友同行,这样对选择到好房屋会有很大的帮助。
  
  5、选定项目后,交订金。
  
  6、做好上述准备后,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
  
  7、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
  
  8、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9、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使用假的离婚证购房,会留下很多隐患和意想不到的恶果。
  
  所谓的假办离婚手续,就是夫妻双方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一方到银行等机构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此后再办理结婚登记。在现实生活中,此种情形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此种行为存在着以假乱真的隐患,建议各位慎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生了亲告罪如何起诉?
      发生了亲告罪如何起诉?1、准备好你要起诉对象的资料,比如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就应该写上所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职务......


·上海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上海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经常会规划一些大型工业园区,为此难免会占用农村土地。征地部门会给村委会发放一笔补偿款,......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诉讼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应该如何算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应该如何算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性质。1、在法律性质上,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属“并存的债务移转”。债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


·汽车海外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
      汽车海外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一、海外并购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整个。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怎么处理?1、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2、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


·被告提管辖权异议好吗
      被告提管辖权异议好吗我们看电视看法律节目的时候,我们会看见被告,原告,那么当被告的答辩也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是有权利在答辩期间提......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一、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甲、乙是A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是A公司的董事长,兼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


·公告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吗?
      公告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吗?公告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该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该怎么办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怎么办?公司破产清算不够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