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3、主体要件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属于故意犯罪,并且此罪还属于危险犯,因而在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到是否有造成严重后果。若是造成的话,则一般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如果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只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一、醉驾出现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出现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天灾人祸,有时候是人类自身无法避免的事情。譬如在工作中受伤,也是无法预测的。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首要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完......


·亲子鉴定方法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的,首先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此时可以具体选择亲子鉴定的方法。我们熟知的亲子鉴定方法应该就是DNA鉴定,但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酒驾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醉驾的性质比较严重,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


·技术服务合同有哪两种类型
      技术服务合同有哪两种类型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服......


·能否以调休代替加班费
      很多用人单位在安排员工加班后,或者是直接不给加班费,或者是以各种其他的形式来代替加班费的支付,比如安排调休等。但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能否......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一、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年检的话,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话是会被扣除一次......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应该按时召开股东大会,披露公司业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那么......


·一般行政许可证件有哪些?
      一般行政许可证件有哪些?(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批准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


·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
      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1、起诉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结婚证及复印件,或婚姻证明;3、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4、离婚起诉状及复印件;5、......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