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触犯拐卖儿童可处死刑么

触犯拐卖儿童可处死刑么
  
  一、触犯拐卖儿童可处死刑么
  
  
  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从实践看,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已的子女。这样的人主观上并不是想残害儿童,但是,他们这种极端损人利己的行为,使受骗儿童的心灵遭受严重创伤,给儿童的父母和其他亲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也给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威胁。因此,对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论其动机、目的如何,都不应忽视其社会危害性,必须给以应得的惩罚。
  
  3、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4、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犯拐卖儿童罪可以判处死刑,但并不是一律判处死刑。《刑法》对本罪的法定刑规定了三个量刑幅度,其中起刑点为5年有期徒刑,而在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时候,按照规定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判处死刑。至于哪些人能够构成本罪,其实只要年龄达到了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交罚款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交罚款吗?有违章的情况才会交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


·烟台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哪里办理
      烟台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哪里办理?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


·其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
      其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一、其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欠钱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一)、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


·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
      在协议离婚中,需要离婚夫妻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关于协商约定好的抚养问题,可以一起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当然也可以单独签订一份抚养协......


·法律规定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换一种说法,就是哪......


·一、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一、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用人单位倒闭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按职工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公司倒......


·公司调岗降薪我不同意可以强制执行吗
      公司调岗降薪我不同意可以强制执行吗?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同意通常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


·一、劳务关系适用什么法律文件?
      一、劳务关系适用什么法律文件?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


·放火烧山罪量刑标准
      防火烧山,是否会被定罪,定罪后会被判多少年,与当事人主观上是否为故意烧山以及烧山造成的损失程度有关。一、非故意放火烧山如果不是故意放火烧山,......


·一、意外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意外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法定的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哪些
      法定的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哪些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