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传真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传真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可以用传真签订合同。
  《合同法》规定:人们签订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则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以传真签订合同,法律予以承认和保护。
   二、以传真签订合同法律风险较多。
  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如:传真件应认定为原件还是复印件;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传真件有无伪造、变造情形;是否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用于补强传真件等。如果只有唯一的传真件而没有其他佐证予以证明且对方又予以否认的,则该传真件为孤证,证据效力有限。同时传真件保存时间有限,在证据保管方面有风险。
   三、应防范以传真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1、要具有良好的证据意识。对于标的较大、周期较长、情况复杂的业务,最好当面签订书面合同。若实属客观不能,最好让对方盖章签订书面合同,再以快件方式送达接受方签署。
  2、对情况紧急须以传真签订的合同,最好采取证据补强的措施。应留存能够证明传真件合同内容的其他证据,如相关的委托书、意向书、往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应保留传真收发凭证并确保传真件上收发件人、收发时间、收发传真号码等信息清晰无误;最好要求对方在发出传真的最短时间内将传真件的原件寄交,以显示证据的同一性和完整性。传真件字迹及签章不得模糊不清。应建立传真收发登记制度,严禁客户随意在公司传真机上发送传真。
  3、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紧急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应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的确认书,或直接在原传真件上重新签名盖章,变传真件为真正的原件。
  4、完整保留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证据,哪怕按照常理看来比较琐碎的票据。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发现许多貌似不管用的单据有着相当的作用。在某一关键证据存在瑕疵的时候,可以通过这些辅证、旁证来加以补充,从而通过证据链推断出关键证据的证明力,从而有力的支持己方的主张。
  因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依据传真件签订合同,但是签订方要保留诸如票据,邮件,信函,电话录音等辅助证据。在紧急情况解除以后,仍应该补充签订正式合同,方能保护双方的权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传真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如果还有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一个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一个程序是什么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一个程序是什么?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根据我国一般程序,下一步是展开对案件的侦查,取......


·儿童肖像权保护有哪些规定,如何赔偿?
      儿童肖像权保护有哪些规定,如何赔偿?肖像权是公民的权利,公民有自己的肖像权,也有权利禁止别人使用其肖像。有些商贩没有拿到当事人的授权,就把......


·医疗事故鉴定分类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分类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鉴定分类是怎样的医患事故案件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


·机动车同向刮擦的责任谁承担
      机动车同向刮擦的责任谁承担交通事故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而此时不管是因为什么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确定责任。而现实......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所以,为了处理好公司中的临时工。公司可以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临时工管理办法,那么,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


·共同财产制是什么?
      共同财产制是什么?一、共同财产制是什么一般共同财产制,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全部归夫妻共同共......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是双方当事人自主意愿所决定的。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承担,也可以约定个人承担。一般夫妻起草的离......


·审查逮捕管辖要指定吗?
      一、审查逮捕管辖要指定吗?审查逮捕环节是不需要指定管辖的。一是上级侦查机关的立案指定管辖只是对于下级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权进行了明确,而审查逮捕......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一、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


·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一、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一、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城市道路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逆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需要一次记3分罚款人民币100元。......


·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
      一、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交通事故中的自费药一般也是由肇事者承担的,但过分离谱的自费药一般是自己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责任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